离婚协议签署三年后,一份亲子鉴定报告揭露了令人震惊的事实。云南省鹿泉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后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特案。离婚三年后,男子王某甲发现前妻赵某甲婚内生下的三个孩子中有两个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王某与赵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前育有一子。 2018年,二儿子王某义出生。 2022年,赵佳再次怀孕。王佳根据时间推算认为孩子不是他的,双方误会频发。最终,双方关系恶化,于2022年12月同意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书,赵某放弃夫妻全部共同财产,独自抚养二儿子,王某则抚养大儿子。两党并没有不互相支付赡养费。然而,看似干净的离婚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2025年8月,王某带着两个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他养大的大儿子确实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二儿子王某和三儿子却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更严重的是,离婚时赵某隐瞒的第二个儿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导致王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在内的所有离婚条件。王某甲得知真相后,非常震惊。她认为,赵某甲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隐瞒二儿子不是她亲生儿子的事实,严重侵犯了她的权益,于是于2025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甲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丈夫,并造成了丈夫的忠诚责任。依法承担丈夫的忠诚责任,依法承担配偶的忠诚责任。考虑到赵某的犯罪程度、当地经济水平以及其实际劳动能力,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5000元。同时,法院支持王某要求返还其为非亲生儿子王某乙支付的赡养费。按照每月500元计算,法院判决返还共计25500元。赵某不得不向王某支付各种赔偿金共计40500元。